近日,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“三项制度”,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情监测工作。 一是出台《新闻发言人制度》。对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予以明确,并对新闻发言人的职责、新闻发言的内容、新闻发布的形式进行细化,确保新闻发布的主动、及时、准确、权威。 二是出台《唐山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》。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食安办、卫生、农牧、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体系,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权限,促进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、程序化和规范化。 三是出台《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处置工作制度》。《制度》要求,在利用舆情监测平台强化信息搜集的基础上,建立舆情信息分析研判、分级处置、舆情引导和督查督办机制,努力做到早发现、早防范、早处置,力争在舆情事件中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。 |